7月28日、29日,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进同志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上海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高、标清同播工作。
田进在听取了中央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的相关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发展高清电视要按照“鼓励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央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快高清电视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推进高清电视发展。要通过发展高清电视,推进数字电视的进程,提升广播电视的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的欣赏需求,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为“保民生、保内需、保增长”做出贡献。
田进要求:第一,中央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要一同采取高、标清频道同播方式播出高清频道。高、标清同播的节目同播率和高清播出率今年起步就要高于50%,2010年1月1日起要高于70%,2011年要力争达到100%。黄金时段应该全部播出高清节目。第二,要大力制作高清节目,确保高清节目质量,不能砸了高清频道的牌子。播出高清节目时应在屏幕右上角标注“高清”字样。高清时段播出的气象、广告等节目,也必须做到高清播出。两台要主动与中国气象局和相关广告公司联系,安排做好衔接工作。第三,有线数字网络要支持高清频道入网传输,促进高清电视机和高清机顶盒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工作,同时给用户提供若干套高清频道。总局将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同播高清频道卫星传输和有线入网工作。第四,要高度重视和采取措施加强高清频道和高清电视的宣传推广工作,扩大高清频道的社会影响,为高清频道进入千家万户创造条件。
田进强调,目前时间紧迫,中央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要抓紧制定高、标清频道同播的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按期在9月28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