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样,网络电视相关设备始终不能因为规模扩大化而降低成本,而机顶盒等设备的成本高昂一直被认为是网络电视普及的瓶颈。另外,设备不兼容对运营商也有严重影响,因为这意味着最开始采用某厂商的设备后就只能一直采用该厂商的设备。信产部电信研究院相关专家表示,目前正在协调各厂商出台一些统一的标准,预计今年年底标准将制定完成。
其次,繁杂的申办手续也使网络电视的发展迟滞。业内人士透露,如果要申请开办网络电视业务需要多道手续。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时开办网络电视业务,还需要其他三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其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文化部负责颁发,其余两个由信产部颁发。另有消息,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已经将网络电视内容列入监管范围。
实质上,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网络电视都是内容的承载体,也就是说最终的客户选择还是要看业务的差异性和内容的充实度,市场上具有丰富的业务模式可供选择才是消费者所希望看到的。相关政策应促进消费者选择的多样化,而不应该是限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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