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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广电总局张海涛副局长提出建立广播影视新体制和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的问题是非常重要和及时的。张海涛指出:“与传统的模拟技术体系相比,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的特征主要是:传播方式从单向、固定转变为交互、移动;服务方式从单一服务转变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单纯的数字电视只是将电视信号数字化以便于存储和传输,它提高了电视影像和伴音质量和信道传输容量,但是并没有改变电视的服务的基本模式,也不能提高更个性化的服务。这种单纯的技术改进将伴随产品的更新,很难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数字电视标准面世10年发展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此。而数字电视和宽带互联网结合将产生宽带交互新媒体,能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这将改变广播影视服务的模式,形成新体制,可能推动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传输数字电视的数字化的广播电视网络和宽带IP互联网将有一个长期共存的局面,如何实现数字化内容在这两个网络之间的互连互通和融合,成为发展广播影视新体制的关键。目前正在开展的 DVB over IP和IP over DVB的研究 ,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这里涉及的关键问题有:统一高效的信源编码,加扰和条件接收,统一的内容制作和供应,业务驱动型网络,统一的终端平台。 未来宽带交互媒体的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广播内容服务商包括广播影视内容制作和分发商,它提供的内容除了通过电视网广播给用户外还可以通过宽带互联网以交互或广播方式提供给用户(DVB over IP)。宽带服务商的数据也可以以数据广播的方式提供给用户(IP over DVB)。用户使用通用终端(机顶盒、手持终端)连接两个网络,按照需要选择使用,以最低的价格获取优质的服务。 发展数字电视和宽带交互新媒体需要形成一个涵盖上述全过程的产业链,并且发展制定相应的标准。主要包括五部分:信源编码、条件接收、内容分发、业务驱动型传输设备和统一的终端平台。本文将分别论述这五个问题。
一 信源编码 近年来音频和视频信号的编码压缩技术有了快速发展,数字电视标准,不论DVB还是ATSC的信源编码都采用MPEG-2。经过MPEG-2编码压缩后的数字电视信号的数据率从1995年的6Mbps降低到今天的大约2Mbps,但是好像遇到一堵墙,再也降低不了了。 1998年面市的MPEG-4在当时编码压缩的效率比MPEG-2要高,随着技术发展在压缩效率方面MPEG-4对MPEG-2的优势逐渐减少,也遇到2Mbps这堵墙。与此同时ITU-T发展的H.26L采用新的方法却显示出更高的编码压缩效率,使压缩后的速率进一步降低到1Mbps以下仍然可以保证主观视觉可以接受的质量。2001年6月MPEG发出征集先进视频编码AVC方案,H.26L获胜,2001年底ITU-T和ISO成立联合视频组JVT,在H.26L基础上发展AVC(JVTCodec),ITU称为H.264,ISO称为MEPG-4 part10。2002年底已经完成草稿,将于2003年春季由两组织分别批准(以下统称H.264)。 为了使快速发展的新的编码技术能够尽快用于实际系统,必须采用MPEG-2平滑演进的方法。在发展MPEG-4的时候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要求MPEG-4可以集成进基于硬件的MPEG-2环境,如何实现在MPEG-2传输流TS上传输MPEG-4对象、整个场景和交互材料,MPEG-2音频和视频编码(‘对象’)可以用于MPEG4系统中等。由于MPEG-4没有限定采用何种传输它允许各种类型的‘播’,可以使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如 IP网和各种类型的网络,不需要发展新网络或传输系统。 目前第三代移动通信3G已经选择MPEG-4作为低带宽多媒体标准,互联网流媒体联盟ISMA也已经选择MPEG-4作为唯一的标准在互联网上提供视频业务实现各服务商之间的互通。MPEG-4工业论坛M4IF正在积极和DVB讨论Video over IP的传输标准。ITU和 ISO合作发展的 H.264(MPEG-4 Part 10)有可能为广播、通信和存储媒体(CD DVD)接受成为统一的标准,最有可能成为宽带交互新媒体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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