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服务器及各级分发服务器、AAA服务器、DRM服务器等)、业务运营软件(如EPG)、业务运营信息(如业务日志、计费信息)。
●网络承载类资产: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接入服务器)、通信线路、网络带宽等。
●用户资产:标识用户身份的信息(用户名、密码)、用户交易信息(如信用卡)、用户终端设备的软硬件等。
2.2 IPTV业务所面临的安全威胁
在确定IPTV业务安全保护对象的基础上,需要识别正常业务操作存在的安全威胁。
(1)信息内容的安全威胁
●在IPTV业务网络的合法传输渠道中出现非法内容。
●播出的节目内容被篡改。
●未经授权观看节目内容。
●非法拷贝或者转移节目内容等。
(2)IPTV业务运营的安全威胁
●由于自然灾害、电力问题、人为破坏等因素而造成的业务平台失效。
●业务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等)遭遇恶意攻击(如DOS攻击,非法访问)或者病毒感染,影响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假冒的IPTV业务提供者等。
(3)分发网络的安全威胁
●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电力问题、人为破坏等)造成的网络设备、传输线路故障。
●针对网络设备的恶意攻击,如网络病毒。
●合法用户滥用业务网资源,对业务网正常运营产生危害。
●组播技术中亟待解决的安全隐患:基本上组播协议中并没有安全方面的考虑,如没有对组播源的认证机制、动态组播树成员的加入和退出控制机制等。
(4)用户资产的安全威胁
●网络恶意代码、病毒对终端设备的危害。
●用户信息被盗取:主要指盗窃用户账户信息的行为,一般都是采用木马类程序来远程盗取用户终端。
●未经授权的终端设备连接到IPTV用户的家庭网络。
3、IPTV业务的安全目标和需求
3.1 IPTV业务的安全目标
不论是电信方面还是广电方面,都在积极推广IPTV业务。然而,IPTV业务是通过宽带IP网络为用户提供可交互多媒体服务的业务,由于其具备了公众传媒的社会属性,因此其安全保证和业务控制显得至关重要。在我国,IPTV安全不仅涉及到网络安全、业务安全,还涉及到内容安全、宣传安全等。因此,除了基本的业务和网络安全目标,IPTV业务还必须确保满足国家层面安全的要求,如合法监控等;保证业务网络中传播的内容(尤其是新闻、电影、电视等)必须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保证通过业务网络传播的视频内容的版权受到保护。
3.2 IPTV业务的安全需求
(1)内容的安全需求
●内容访问控制:只有认证通过的用户能够被授权使用数字内容,相应的授权内容包括:接收设备(一台还是一组)、使用的时间段、次数、输出格式等,未经授权的用户即便收到了也不能解码使用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