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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字电视简介
数字电视是电视技术的一次革命,被各国视为新世纪的“战略技术”。它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新一代因特网一起构成了21世纪的三大信息基础设施。我国国家发改委已把数字电视列为未来5年产值愈千亿元的产业之一。
数字电视的概念最早是于20世纪80年代由欧洲率先提出的,随后欧洲、美国、日本的研发机构和企业纷纷迅速开展了数字电视技术的研发以及标准的制订,并分别于1995年、1997年和2001年制订出了数字电视标准。
数字电视的全部流程包括制作编辑、信号处理、广播传输和接收显示等几个阶段,其中所包含的技术内容非常庞杂,涵盖了信源编解码、信道传输、条件接收、中间件、流媒体技术、内容保护等多个方面,本文难以逐一论述分析。然而数字电视的核心技术可以归结为信源编码和信道编码,能够参与该领域技术研发的企业和公司一般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另外在确定了发送端的编码技术后,接收端的解码技术也就相对确定了。
因此,本文在对数字电视专利技术进行分析时,仅对涉及核心技术的发送端编码领域的专利进行了统计:在中国专利数据库中使用了分类号结合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到专利申请4948篇,下面将以此为样本进行分析, 希望对业内人士有所帮助。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在专利态势分析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二、国内外数字电视专利技术现状
1.中国专利申请的总体情况分析
下图显示了从1985年至2005年中国专利数据库中在数字电视领域专利申请量的逐年变化趋势。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的发明专利实行的是申请18个月后才公开的制度,一般专利数据都存在两年左右的失真期,因此只有2004年以前的数据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数字电视技术的发展趋势,而2005年和2006年由于部分申请尚未公开,不能准确的反映实际申请量。

图1 数字电视领域专利申请量的逐年变化趋势
从图1可以看出,有关数字电视领域的专利申请从1994年开始才具备一定规模,达到100件以上这可能与1994年ISO/IEC制订完成了里程碑式的信源编码标准MPEG-2有关。图像压缩标准MPEG-2的完成解决了海量图像数据的压缩问题,使得从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变成为可能。在这一年数字电视领域的技术研发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技术应用也有一定的进展,各大国际厂商在此时机,纷纷加大自己的专利申请量,以形成自身的专利战略部署。在此基础上,美国、欧洲迅速开始构建ATSC和DVB两大数字电视标准体系,有关数字电视的申请在此之后稳步增长。
1999年数字电视的申请量有所降低,这可能与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后续影响,世界经济形势不景气有关。在此之后数字电视申请量开始逐年快速增长。特别是在2003年申请量达到了703件,比2002年的449件增长了56.6%,呈现出跳跃式的增长,这可能与这一年中国着手制定数字电视标准,大大促进了国内各院校单位对数字电视的研究有关。由此可以看出,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数字电视一直处于渐进式增长状态中,它已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竞争重点,各方面材料显示,数字电视的产业高潮即将来临。
2.各国家地区在中国的总体申请情况分析
数字电视广播主要通过卫星、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这三种传输方式实现,由于卫星和有线电视的传输环境相对简单,所以其制式争议不大,目前卫星广播系统信道编码主要采用QPSK调制,有线广播系统信道编码采用基于多电平的QAM调制。但是,由于地面电视的传播环境恶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