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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卫星发射前的日子
早在1974年,当时的中央广播事业局就希望通过发展卫星直播,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广播电视的覆盖问题;
早在1977年,我国就从国际电信联盟获得了3个直播卫星轨道位置,具备了利用空间的权利,只是我们并未行使之;
早在1978年和1983年,中央就曾两次批复购买国外广播电视卫星的申请,只是两次的购买行为都未能发生。
2000年——政策基础奠定
2000年6月,在2000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2000)上,国际电信联盟(ITU)完成了对全球广播卫星业务的重新规划,我国获得了4个直播卫星轨道位置,并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争取到了一个独立波束,与香港波束一起位于122°E。
信息产业部(信产部)在这一年向国务院提交了希望尽快改善卫星轨位资源闲置状况的建议报告。该报告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对此项目给予了肯定和批复。
9月,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就发展我国卫星直播产业问题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并责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起草《中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可行性论证报告》。之后,国家计委又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以期推进我国直播卫星系统建设和发展进程。国家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还为直播卫星项目的运做制订了我国直播卫星传输网络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应该说,“十五”计划实施的头一年,中国发展卫星直播产业的政策基础就已经奠定。 2001年——正式立项
2001年初,由80位来自20个部委与企业的专家和院士参与完成的《中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可行性论证报告》正式上报国务院。报告中称,中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应该是今后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其基本操作模式应该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规划、国家扶持、企业运做”的原则,星体由国内自主研制。
3月,国务院批复《中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发文至相关部委,要求尽快进行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的研制工作。国产直播卫星系统建设项目自此正式立项,按照当时计划,我国第一颗直播卫星将于2003年发射升空。
8月9日,新华社发表消息称,国家计委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之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透露,直播卫星项目被正式列入国家“十五”计划中的十二大高技术工程,中国将选用“东方红3号”(DFH-3)卫星平台研制我国首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并力争在2-3年内发射升空。至此,中国第一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将于2003年发射升空的消息第一次经权威媒体公布。
10月,当时任中国国家航天局副局长的孙来燕在中国卫星应用大会上明确,《中国的航天》白皮书在规划今后十年的发展目标时,将"开发电视直播卫星,初步建成我国卫星通信产业"放在了战略高度。
当时还有专家介绍,我国第一代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将采用双星共位技术,由一颗工作星和一颗热备份星组成。
当年由中国卫星通信广播电视用户协会召开的“中国卫星广播电视高级研讨会”吸引了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和100多位业内人士,会议就当时的热点话题———中国直播卫星系统方案、直播卫星系统的运营以及直播卫星系统与地面有线网的关系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当时任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的郭炎生指出,直播卫星是中国广播电视业在新世纪之初的最佳选择,随着航天、数字技术、微电子技术、数字压缩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卫星电视将由原来的C波段模拟转播进入Ku波段数字直播阶段。面对国内巨大的市场需求,尽快启动我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项目,有利于我国精神文明的建设,维护国家的权益,抵制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有利于扶持国内航天事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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