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日期:06-01-11 17:25:01 作者:张伟 国家广电总局监测中心副总工程师 点击率:[] |
[提要] 本文重点介绍近年来广播电视监测事业的飞速发展,以及2010年发展远景目标。特别提到计算机、网络、远程通讯和音、视频数字压缩等技术在广播电视监测领域中的应用。 [关键词]监测网 遥控 遥测 节目播出质量和效果
1 前言 广播电视监测是指通过客观测量和主观评价,如实反映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效果的过程。监测工作是广播电视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广播电视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不可缺少的手段和途径,也是衡量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1955年,我国在上海建立了第一座广播电视监测台。其后,又陆续建成了北京573 监测台、海南、新疆、东北监测站。几十年来,为改善我国广播电视质量,及时了解我国对内、外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效果,维护广播电视的空中秩序,监测境外广播电视播出动态,保证良好的收听收看,广大监测工作者辛勤工作,成绩显著。但是 在1995年以前,同我国广播电视覆盖网的发展速度相比,监测事业的发展还显得比较缓慢和落后,主要表现在: (1)监测台(站)少,形成不了一个“网络”; (2)缺少监测网总体发展规划; (3)监测台(站)设备简陋陈旧,监测手段落后; (4)监测业务面窄,只有中短波无线广播监测业务; (5)缺少专门管理广播电视监测业务的机构。因此,当时的监测台(站)状况远不能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 2 广播电视监测业务发展现状 2.1 监测机构建设逐步加强 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监测工作越来越得到总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1994年总局成立了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从管理机构上保证了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维护空中电波和网、台播出秩序,促进了广播电视传输和播出质量的提高,强化了广播电视事业管理工作和政府职能。1995年和2001年分别召开了二次全国广播电视监测工作会议,并先后制定了《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网总体规划》、《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网“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为贯彻落实监测网总体规划,地方厂电部门相继建立或加强了监测台(中心),到目前为止,已有24个省(自治区、自辖市)建立了监测台(中心),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有线电视监测分中心,这些机构的建立,为监测当地播出的无线、有线广播电视节目的技术质量和效果、监测境外电台或外省电台对本地区广播电视频段无线电干扰情况 提供了组织保证,使总局监测中心及时了解地方的情况。与此同时,总局直属监测台在逐年完善监测功能,更新监测设备的基础上,新建内蒙古203监测台和西藏202 监测台,改扩建新疆201监测台和海南监测台,初步改善了全国直属监测台数量少且布局不合理的状况。 2.2 监测领域不断拓展,功能日趋完善 1998年以前,广播电视监测业务还只停留在监测本地区的中短波、调频、开路电视和部分卫星电视广播的播出质量和效果,大多采用人工监测、主观评价的方法。但随着网络、通讯、音、视频数字压缩、远程遥控遥测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给广播电视监测的自动化、网络化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特别是总局启动“西新工程”以来,总局领导以贯彻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9.16’ 重要批示为指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从讲政治,加强广播电视管理的战略高度加大了广播电视监测工作的力度。广大监测工作者紧紧抓住这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在短短的两年多的时间里,完成了过去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情。 目前,广播电视监测业务已经从监测本地区的中短波、调频、开路电视和部分卫星电视广播的播出质量和效果扩展到通过各种通讯网络,遥控异地接收设备,对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全方位的监测系统,监测的地域已从国内向国外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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