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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实现的前提是相关利益部门能够冷静沟通、协商,从大局出发,尽快制订互惠互利的政策法规,使手机电视业务发展能有法可依,而不要让行业政策法规成为业务发展的绊脚石。
此外,手机电视业务还会涉及到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2)技术的成熟性问题
手机电视业务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技术问题,比如网络传输速率、电池寿命短、终端小型化等问题,同时还要制订相关技术标准,与内容服务商协调发展。
对于利用移动网络推出手机电视业务的运营商而言,网络容量和数据信道速率的限制是最大的问题。目前,中国移动运营商主要是通过2.5G或2.75G网络传输技术来播放手机电视节目的,由于网络传输带宽有限,如果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用户数量上升,网络肯定会出现问题。
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时候,对手机电池的消耗非常大。现有的手机电池一般使用时间较短,收看电视的话只能持续使用一小时左右。
另外,利用数字广播电视和移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手机电视业务的话,在接受信号方面应该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必须面对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3)资费标准的问题
首先,当前具备看电视功能的手机种类还非常少,而且平均价格在5000元以上,部分产品的价格甚至超过了7000元。针对终端价格高的问题,运营商应该加大手机定制的力度,通过规模采购,最大程度地降低终端成本,同时可继续推广积分换终端的销售方式。硬件厂商应该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设计出大屏幕的终端。
其次,业务使用资费可能会非常昂贵。美国Sprint公司的移动电视服务每月收费9.99美元,还要另外收取网络接入费。有人按照流量估算,中国联通的手机电视业务看一个小时的话就是150元。将来运营商用什么样的收费方式既让用户接受又能赚钱,确实是个难题。如何制订合理的资费模式将是运营商直面的难题。但有一个方向是肯定的,那就是手机电视业务的资费模式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不应该是单一的。
(4)用户认知度较低的问题
据一项调查表明,移动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认知率只有18.1%,大大低于目前发展比较快的一些增值业务的认知率,比如铃声下载达到67.2%、图片下载达到57.8%、收发彩信达到48.4%。因此,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会受到用户对业务认知的制约。但是在所有移动增值业务中,用户兴趣度最高的业务比例是14.4%,而对手机电视业务的兴趣也达到10.4%,这说明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兴趣还是比较大的。
手机用户在成为某项新业务的忠实用户之前,一般都会经历5个步骤。从认知到认可、从认可到愿意使用、从愿意使用到成为用户、从成为用户再到依赖此项业务。认知乃是5个环节之首,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没有认知,就谈不上认可和使用。所以手机电视运营者应该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手机电视业务,尽最大可能提高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认知度,最大程度地扩大手机电视业务的潜在用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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