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从网上看到韩国政府2日发布的一份报告,说韩国去年网络电视技术专利申请数量总计为319项,位居全球第一,而排名第二的美国只有208项,接下来的日本、欧洲和中国则分别有117项、48项和23项。
看了此消息,记者不由自主的拨打了好几个电话,向业界专家请教这方面的知识。业界专家一致的说法是:在数字音视频领域,中国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编解码标准,中国将会为此交付高昂的专利费,从长远发展看,我们一定要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AVS标准,哪怕该标准目前还没有成熟,还需要成长时间,我们一定得要有耐心等待和培养自己的标准。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像数字电视、网络电视、移动电视、高清激光视盘等新应用正在兴起,而这些应用则全依赖可靠的编解码标准。从目前形式看,国外的编解码标准MPEG-4和H.264占领了一定的优势。但是从长远的看,我们一定要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AVS标准。
如果音视频领域被这两种技术被国外垄断,我国在不久的将来会付出一笔高昂的专利费。到2015年,中国的电视机将达到6亿台,那时如果电视数字化工作完成,都采用MPEG-2标准,累计需交纳不少于6亿个MPEG-2解码器的专利使用费,总计15亿美元(约合121亿人民币)。如果其中2亿台电视采用MPEG-4或H.264标准,则除了需交10亿美元的MPEG-2专利使用费以外,还需交纳:(1)2亿*0.2美元=8000万美元;(2)年节目解码使用费,按照平均每个电视用户每天收看2集电视连续剧计算:2亿*0.04(美元/天)*365天=29.2亿美元(约合235亿人民币)。因此,采用MPEG-4或H.264标准,今后10年累计我国可能会被收取最高2300亿元的MPEG-4和H.264的专利使用费。
而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AVS标准已经通过了国家严格的测试,与现有国际标准MPEG-4和H.264相比,在技术上优于或至少不逊色,在技术上应处于国际上先进水平。他能带动AVS的产业应用,包括(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等,将来还可能扩展至移动电视(包括手机电视),数字游戏、激光视盘等广阔的应用领域。其产品形态有芯片、软件、整机和系统。同样以2015年中国有6亿台电视来计算,如果采用AVS标准,将高清和标清统一考虑,按照每个AVS机顶盒与解码器平均300元人民币计算,直接的产业规模就是1800亿元。如果加上移动视频、IPTV等领域的产业,则多达3000亿元以上。
从高昂的专利费看,考虑保护国家的巨大利益,我们应尽早让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AVS标准占据视频产业的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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