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双开口展位加收20%角位费用。 2、光地无任何配置(36㎡起租)。 3、标准展位:9平米场地、展板、洽谈桌一张、椅子二张、射灯、地毯、楣板、保安服务、清洁服务。 参展申请程序: 1) 参展单位须认真填写[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展商报名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其参展费用的50%或全款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 2) 展台位置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为了展会现场整体效果,组委会将保留展位最终调整权。 3) 组委会于展会开展前一个月左右,将《参展商手册》传真或邮寄至参展单位。 4) 余款须在2008年5月20日前付清,否则组委会将视其自动放弃参展,所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