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地开发厂家也是这么说的,他们跟我们这么说,我们可以投人力,但是设备的投入就是在10万左右,太大了我们投不了。其实,我们也是一直在考虑这个事情。
主持人孙喜庆:我觉得朱总的表达还是很好的,就是业务开展的前期,可以降低大家双方的门槛。其实对于SP来说,我出力干活已经是很大的投入,而且他做某一项业务,可能后面的资源也会带进来,所以对于运营商可能也是很好的事情。对于运营商来说,那么前期不设一个门槛,其实也是挺好的。
林宁:其实SP的厂商很多是来自经验和销售的成本。像广州的报纸,能够打败更大型的报纸,其实就是很多的分类广告的收入是很大的。而我觉得数字电视从增值服务讲,是特别适合做分类广告的,因为它是面向家庭的。现在电视机前面坐的都是中老年人,他们都特别需要生活服务,因为特别方便。如果数字电视可以做到城市化的分类信息,就可以赚钱。但是,SP提供经验,什么样的商户可以提供给你这个钱,这就是优势互补,就可以很快地赚到钱。
主持人孙喜庆:我还是想听一下罗总的建议,就是站在运营商的角度,对于SP有什么建议可以很快地促成合作。
罗小布:其实大家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大家讲的都是对的。但是运营商是最后一关,就是内容如果做错了,他是杀头这一关,如果老百姓不满意,他是挨骂这一关。所以,我们产业的命题等等核心就是一个命题,就是法律的交集在哪里,产业就只能到哪里。如果产业和法律的交集没有,它是长不大的。
我必须找一个广电部门的人来审一下,因为这是我的要求。并不是广电的运营商不好,也不是电视机的厂商不好,而是法律的要求。像吕总都是大品牌,有很多小品牌特便宜,他根本不负责任,但是吕总要负责任的,没有法律相应地保障,怎么能够起得来?如果说我所有的运营商都欢迎,但是在法律交集里面我都欢迎,离开那个不行。
主持人孙喜庆:首先保证我党满意是吧?
罗小布:这个道理很简单,说一个简单地例子,产品法、消费法很明确规定,一个机顶盒保修10年。但是我因为把机顶盒发了,我是法律上的第一诉讼人,厂家是不是得履行职责?如果你履行不了,我能理解你吗?
主持人孙喜庆:时间已经不多了,我觉得其实请到这些嘉宾到现场并不容易,他们也都很忙。既然有这个机会,我还是希望台下有1、2个问题跟嘉宾做互动。
提问:今天我想向罗总提一个问题。
今天听了这个报告感受很深刻,特别是互动这一块,就是说互动是一个发展的方向。那么歌华这一块互动的开展包括增值业务,互动的视频可能会做一个主流。但是目前歌华这一块有什么新的措施或者是战略的想法。像我的小区里面,真正地能够点播自己的VOD,能够普及到每一个用户家庭里面去,能够实现像罗总所说的战果,有什么布局?
罗小布:我们是一个上市公司,所以握有几个说明。第一个是我们做了双向交互式的大量的研究,第二个,我们所有的重点,都是放在如何把社会服务业带起来,如何把政府一站式服务带起来,如何把社会公共服务带起来。第三点,我要说明的是,我们在交互式VOD点播上,是本着一个宗旨,是传媒学的基本理论,让老百姓尽可能的自由享受。
那么,所有的时间表和结构表,现在有,但是不能对外说。
主持人孙喜庆:也许罗总这儿不能说,有兴趣可以下面跟罗总探讨,也可以找吕总包括其他的嘉宾一起探讨。
时间的问题,很多话题没法展开谈得很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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