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线信任联盟发布更新《物联网信任框架》

2017-01-18 14:28:58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 热度:
美国在线信任联盟(The Online Trust Alliance,OTA)发布更新的《物联网信任框架》,作为物联网设备开发商、采购商和零售商的产品开发与风险评估指南,此框架是未来物联网认证计划的基础。
 

 
美国在线信任联盟发布更新《物联网信任框架》
 
OTA旨在强调企业应致力于设备的生命周期安全,并采用负责任的隐私做法。此类通知和披露将有助于让消费者了解物联网设备的购买决策。
 
OTA认识到,虽然没有绝对的安全,但实施框架原则的企业应避免受到监管监督和集体诉讼,并潜在得到较低的保险费。该框架反应了数百个领先安全和隐私行业领导者的贡献,包括ADT、Microsoft、SiteLock、Symantec、TRUSTe、Verisign等。最新版框架基于2016年3月发布的第一个版本,并包含了大量公共和私有部门在保护物联网设备上的努力成果。
 
美国国会议员、国会网络安全核心会议(Congressional Cybersecurity Caucus)的联合创始人和共同主席吉姆·朗格温(Jim Langevin)表示,“我一直支持通过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流程来解决美国面临的重大网络安全挑战。最近利用物联网设备发起的攻击只强调了OTA这类组织机构的工作需要。企业必须管理物联网设备、应用程序和服务的网络安全风险。最新版物联网框架提供明晰的原则,开发商可以利用这些原则缓解风险,保护客户。”
 
OTA研究人员整合了美国政府机构的物联网安全和隐私建议,包括美国商务部、国土安全部(DHS)、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此外,OTA还融合了数个组织机构提倡的主要建议,包括宽带互联网技术顾问小组(BITAG),民主与技术中心(CDT)、美国消费者联盟(CFA)、消费者技术协会(CTA)、国际电信联盟(ITU)、互联网协会和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R)。
 
《物联网信任框架》涉及的主要类别
 
《物联网信任框架》包含37项原则,主要分为4个主要类别:
 
安全(1-9)——适用于任何设备、应用程序和后端云服务。这些原则包括采用严格的软件开发安全流程,遵守设备、供应链管理、渗透测试和漏洞报告、程序存储和传输的数据安全原则。进一步的原则概述了生命周期安全补丁要求。
 
用户访问&凭证(10-14)——要求加密所有密码和用户名,为设备设置独特的密码,采用公认的密码重置过程,并集成机制帮助防止“暴力”登录尝试。
 
隐私、披露&透明度(15-30)——其要求符合公认的隐私原则,包括在包装、销售点显著披露,或在线发布。提供功能将设备重置为出厂设置,并符合适用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规则》(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和《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要求披露禁用连接对产品功能或性能的影响。
 
通知&相关最佳实践(31-37)——保护设备安全的关键在于具备机制和程序,及时通知威胁和行动的用户。原则包括:安全通知须通过电子邮件验证,必须将信息写清楚,向各个年龄段的用户传达。此外,还强调防篡改包装和访问要求。
 
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的首席互联网技术官Olaf Kolkman表示,“《物联网信任框架》是联网设备领域安全文化的良好示例。销售智能设备的企业有必要在界定 “智能”设备之前,实施该框架中概括的要求。”
 
物联网工作小组的共同主席兼赛门铁克公司研究实验室的高级总监Brian Witten表示,“到目前为止,赛门铁克已经帮助保护了超过10亿物联网设备,但不幸的是,绝大多数新物联网设备上市时缺乏适当的安全保障。OTA《物联网信任框架》为设备制造商提供适当的指南,以供其构建安全性,并确保消费者一开始就受到保护。我们很高兴看到在线信任联盟致力于制定行业的物联网安全要求。”

责任编辑:zhuchangxi

相关推荐

DTMB南美国家测试夺冠

8月7日消息,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日前在南美国家测试中夺冠,其在海外的拓展由此更进一步2006年8月18日,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GB20600-2006)获得国标委批准并正式对外发布。2007年12月10日,古巴革命司令、国务委员、信息通信部部长梅内德兹•巴尔德斯率领古巴信息产业部、古巴广电、古巴电子等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管理部门和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古巴驻华大使馆等12人代表团在清华大学听取了中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的介绍并体验了高清电视移动接收、标清视频移动发送等现场演示,在海尔集团考察了中国国家标准的产业化应用情况。古巴代表团高度评价了中国标准并邀请中国有关专家到古巴参与

国外三网融合技术实施经验

美国新法打开融合之闸门在美国三网融合的过程中,《1996年电信法》是一份基石性文件,它为三网融合扫清了法律障碍。对于电信业和广电业的混业经营,美国政府的态度经历了从禁止到支持的变化。联邦电信委员会是美国对广播电视、电信进行管理的独立监管机构。1970年至1990年间,为保护新生的有线电视业,避免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公司采用不公平竞争手段排挤有线电视公司,联邦电信委员会禁止电信公司混业经

三网融合与国家宽带计划异曲同工

鼓励竞争将是美国“国家宽带计划”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FCC在其阶段性报告中提出,只有鼓励竞争,才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普及、高效和低成本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美国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独占螯头。同时,FCC特别重新修订了其“网络中立”(NetworkNeutrality)原则,强调网络运营商必须提供“透明、平等和无歧视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在我国的三网融合政策中,也指出要“至2013~2015年,要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前一段时间,关于成立国家有线网络公司作为第四家全国性网络运营商的传闻,不绝于耳,可见国家广电总局对于“适度竞争”的紧迫感。然而,中国有线网络的殷鉴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