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征集评选智慧广电示范案例

6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发布了《关于开展智慧广电示范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要求各有关单位评选出5个类别的智慧广电示范案例,涉及到:

1、组织管理类:主要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健全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政策机制,制定出台智慧广电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将智慧广电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得到党委政府政策、资金、项目扶持等方面的案例。

2、生产制播类:主要指转变广电媒体传统的内容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全流程智能化集约化等方面的案例。

3、传播分发类:主要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网络中的部署和应用,向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方向发展,构建广播电视现代传播新体系,有效提升智慧业务承载能力等方面的案例。

4、运行监管类:主要指探索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优化管理的支撑作用,推进监测监管系统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等方面的案例。

5、生态建设类:主要指积极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旅游、金融、农业、环保等行业合作,加快与物联网、车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业态集成创新、协同服务,开辟新空间、开发新市场、培育新动能等方面的案例。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广电示范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智慧广电示范案例的激励带动作用,加快开创智慧广电发展新局面,广电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智慧广电示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总结、提炼全国各地智慧广电建设工程的探索实践、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路径模式,展示、评选和推广智慧广电示范案例,进一步激发全行业、全系统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各地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打造更多智慧广电建设的新亮点、新范式,推动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建设新格局。

二、征集类别

1、组织管理类:主要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健全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政策机制,制定出台智慧广电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将智慧广电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得到党委政府政策、资金、项目扶持等方面的案例。

2、生产制播类:主要指转变广电媒体传统的内容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全流程智能化集约化等方面的案例。

3、传播分发类:主要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网络中的部署和应用,向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方向发展,构建广播电视现代传播新体系,有效提升智慧业务承载能力等方面的案例。

4、运行监管类:主要指探索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优化管理的支撑作用,推进监测监管系统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等方面的案例。

5、生态建设类:主要指积极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旅游、金融、农业、环保等行业合作,加快与物联网、车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业态集成创新、协同服务,开辟新空间、开发新市场、培育新动能等方面的案例。

三、活动安排

智慧广电示范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共分为推荐申报、材料初审、展示评比、结果公示等4个阶段。

(一)推荐申报

数量及报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自申报的示范案例总数不超过10个,由各省(区、市)广电局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进行申报,以省为单位统一汇总后向广电总局推荐。其他单位各自申报的示范案例总数不超过2个,直接向广电总局申报。

请各单位以公函形式将推荐材料报送广电总局科技司(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unke@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单位智慧广电示范案例推荐函,**省/单位智慧广电示范案例汇总表,**单位智慧广电示范案例申报书(案例名称))。

材料要求:推荐的示范案例应符合智慧广电战略部署,在政策机制、技术研发、业务应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创新性,其路径模式和实践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应用价值。

推荐材料包含推荐函、汇总表、申报书三部分,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2。

时间要求:示范案例推荐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

(二)材料初审

广电总局科技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按类别确定一定比例的入围案例。

(三)展示评比

适时举办智慧广电示范案例展示评比活动,入围案例进行公开展示,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内外专家、学者进行现场点评,按类别评选出一批优秀示范案例。

(四)结果公示

展示评比活动结束后,通过广电总局网站对优秀示范案例进行公示。

对评选出的优秀示范案例,广电总局将编印《智慧广电示范案例集(2020年)》,并在后续规划引导、政策激励、项目支持、应用推广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示范案例的推荐、审核和申报工作,积极挖掘典型,用心打造精品,并在今后工作中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推动智慧广电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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