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侵权案!浙江电信、杭州电信、浙江广电新媒体被判赔50万元
作者:张晓宝 2020-07-13 10:10

[video width="960" height="540" mp4="http://www.dvbcn.com/wp-content/uploads/2020/07/85d835e94b0e48e083fbb4bbae01277c-14bacdd94c26179dd1d1c3a3886a7a98-ld.mp4"][/video]

7月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侵犯“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赛事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判认定涉案赛事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据DVBCN的了解,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由浙江广电集团控股组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其控制人,主要全面负责浙江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管理与运营,为用户提供点播、直播、回看、智慧家庭等多种交互式服务。

此前于2019年7月17日时,苏宁体育以浙江电信、杭州电信未经授权传播案涉作品,侵害苏宁体育公司就涉案赛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为由将上述二方诉上庭堂,后由于认定案情复杂,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故依职权追加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后转为普通程序于2019年11月5日进行了线下的完整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