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局开展网络视听基地建设申报工作

DVBCN讯 10月19日消息(张晓迪)近日,山东广电局为推进全省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建设申报工作,逐步建成短视频内容生产传播、短视频行业发展研究、短视频行业服务培育三类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

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将集聚特色产业高端要素,将重点加强内容制作、分发传播、技术支撑、行业调研、人才培育、产业扶贫等领域,涉及高新视频、科技创新、融合发展、链条重构、平台云化等方面的资源集聚,增强规模效应,促进行业做大做优做强,推动网络视听(短视频)创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附:全文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做好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

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广电字〔2020〕157号

 

各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先导作用,增强集聚和规模效应,促进行业做大做优做强,壮大网上思想文化阵地,现就推动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建设、做好申报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山东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重大主题主线,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山东故事,主要体现在网络视听(短视频)内容制作、分发传播、技术支撑、行业调研、人才培育、产业扶贫等领域,涉及高新视听、科技创新、融合发展、链条重构、平台云化等方面研发、实践、应用的优势资源集聚,推动网络视听(短视频)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地分类

基地可以集中在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某一领域或某一方向,也可以涵盖产业多个环节多个领域,一般要在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具备一定基础、规模和特色,以集聚特色产业高端要素为核心,能够对本地区和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短视频内容生产传播类

以短视频创作传播为主要业务,围绕主题主线,突出舆论宣传,创作生产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山东故事的优秀网络视听(短视频)作品,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反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反映实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生动实践的优秀作品。

2.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时代价值,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讲述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的优秀作品。

3.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题材、现实题材、山东题材的优秀作品。

4.聚焦山东特点,围绕儒家文化、齐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美丽乡村文化等,发扬鲁剧弘扬主旋律、关注现实生活的优良传统,展现社会变迁和人物群体命运、反应山东人文风貌和普通人追求幸福生活的平民故事,具有浓郁山东特色的优秀作品。

5.阐释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和省八大战略(如脱贫攻坚、一带一路、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的现实图景,多角度反映山东乃至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优秀作品。

6.把握网络强国重大机遇,积极运用新的信息技术和新的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创作推出的网络视听(短视频)优秀作品。

7.其他优秀原创网络视听精品项目。

(二)短视频行业发展研究类

以短视频行业调研与技术研发为主要业务,围绕全国及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发展进行调研,提供可以加强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内容建设、提升网络视听(短视频)平台影响力、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监管能力、提出山东网络视听(短视频)品牌的建设性意见,研发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调研全国及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机遇挑战。

2.开展网络视听(短视频)内容制作、分发传播、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领域,涉及科技创新、高新视听、融合发展、链条重构、平台云化等方面的研发。

3.研究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5G、VR/AR、超高清等新技术在网络视听(短视频)领域的运用。

4.提出推动我省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发展的可行性策略,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

5.研发自主可控的网络视听(短视频)聚合平台,创新媒体传播方式,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三)短视频行业服务培育类

以网络直播、短视频专业人才培育为主要业务,以培育新兴文化力量,满足互联网人才需要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助农扶贫、促进消费、增强短视频创新创优活力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培训,服务培育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培训,立足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市场,结合网络视听(短视频)发展现状,精心设计贴近政策和发展实际的课程,为网络视听(短视频)从业人员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

2.开展网络视听(短视频)精英培训,培育网络视听(短视频)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内容创作人才,全力打造一只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团队,引领山东网络视听(短视频)蓬勃发展。

3.开展网络视听(短视频)精品创作传播培训,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故事,讲好当代中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故事,讲好广大人民追梦逐梦圆梦故事,讲好新时代奋进故事为目标,培育生产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优秀短视频的生力军。

4.开展网络视听(短视频)扶贫培训,以扶贫为目标,让网络视听电商服务成为推介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重要渠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助力产业扶贫。

5.承接各种网络视听(短视频)品牌建设活动,以打响“鲁视频”品牌为目的,开展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创意活动。

对各地申报的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经评定符合要求后,按照国家机关对基地(园区)命名的一般形式,可命名为“山东(地名)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省级单位及企业申报的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经评定符合要求后,可命名为“山东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具体名称根据各基地的优势和特色确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基地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辖区申报单位的基地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省局,其他单位部门对所属单位及企业申报基地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省局。

(一)申报基地主体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的创业宗旨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国家和我省影视文化产业政策要求,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的网络视听(短视频)主营业务,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发展符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符合国家、省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政策,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创作生产的网络视听(短视频)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能够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相关技术、人才、资本、政策等资源丰富,具备后发优势,发展潜力突出;能够在宣传引导、行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3.申报单位应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地方政府有支持该基地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并将支持基地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4.申报单位已被明确评定为市级重点项目的,应有市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复设立该基地的政策文件;省级单位申报应有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5.申报单位注册经营年限在3年以上,文明守法经营,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6.申报单位在省内网络视听(短视频)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7.申报单位拥有网络视听(短视频)制作相关软硬件设施。

(二)申报基地的分类条件

短视频内容生产传播类: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具有出品优质网络视听节目能力,近三年有1部以上视听作品获省级以上相关奖项。

短视频行业发展研究类:具有网络视听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数10人以上,年发表具有影响力的理论研究、调研等学术文章10篇以上,近三年完成1次以上省内网络视听相关调研工作。

短视频行业服务培育类:具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网络视听(短视频)培训场地,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完成3次以上网络视听相关培训,培训人数超过100人。

(三)申报基地的主要材料

申报基地时,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申报表》,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

1.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复印件。

2.基地的基本概况,包括批复成立文件、领导管理体制、运营主体、主要产品和服务领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基地主要业务情况及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品牌影响力及近两年经营情况。

4.基地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突出业绩及近年获得的表彰奖励情况。

5.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6.政府对基地规划、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情况。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命名管理

(一)省局负责评定命名和宏观指导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省局对拟申报的基地组织考察研究评定后,在网站公示拟命名的基地名单。正式命名后,省局将从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宣传推广示范、支持承办行业大型活动等多个层面促进基地建设发展。建立基地综合分析报告机制,推动基地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实行动态管理。省局加强对命名基地的动态跟踪管理,命名基地有效期三年,期满评定合格后续期。省局按需开展基地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要求申报。对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因管理失当或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连续多年未发挥优势作用等的基地,省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责令改正、警示或撤销命名。

加强宏观指导。省局对命名基地统筹规划,做到合理布局,发挥区域优势,实施品牌战略,推动网络视听(短视频)新业态、新技术研发应用和融合创新,鼓励实施特色化创新型产业项目,切实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省有关单位负责加强指导和管理监督

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基地申报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加强统筹规划,做到合理布局。积极为本地区已命名基地建设发展争取扶持政策,加强服务指导,发挥区域优势,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新技术研发应用和融合创新,鼓励实施特色化创新型产业项目。加强对本地区基地的综合协调、动态管理、全面监督,切实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单位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对所属单位及企业基地加强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基地单位承担具体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基地单位对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强化目标导向,落实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实现基地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各地基地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年度发展情况报告经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其他单位及企业的基地年度发展情况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

五、其他事项

各地申报单位填写相关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市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前向省局提报《山东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其他申报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局。

 

附件:山东省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申报表.docx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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