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公示了《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接口协议》等两项行业标准报批稿。
根据释义,融合媒体指有效结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视听等方面的信息技术,借助于多样化的传播渠道和形式,将新闻资讯等内容广泛传播给受众,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的新型媒体。
融合媒体云平台则是,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与工具,重构融合媒体业务流程,开展媒体服务类、综合服务类、运营服务类业务的综合技术支撑平台。
《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
该文件给出了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的总体架构及相关内容,适用于指导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和运行维护
《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接口协议》
该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基础设施服务层、平台服务层和软件服务层之间,以及私有云、公有云和专属云之间进行消息通讯、控制指令和数据交换的接口协议、功能和调用方式。主要适用于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