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司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广电总局从2019年起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总结推广各地媒体融合发展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做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22年,广电总局决定继续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
本次征集包括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三个类别:
1)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是指全面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实践,在融合传播提升、新媒体新业务新平台建设、产业运营发展等方面总体成效显著的相关机构。这些单位能够顺应网络化、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体制机制改革、新型传播平台建设、内容融合生产传播、业务流程再造、人才队伍建设、“广电+政务服务商务”模式拓展等各方面深入探索实践,特色突出,形成了新路径新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竞争力显著提升。
2)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是指在主题主线宣传和内容融合生产传播、新型传播平台建设、业务模式和产业开发、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应用创新等某些方面或综合方面成效突出,取得良好成效,具备典型示范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
3)媒体融合成长项目。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是指围绕主题主线宣传和内容融合生产传播、新型传播平台建设、业务模式和产业开发、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应用创新等某些方面或综合方面,正在推进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媒体融合具体项目,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和拓展性。
各单位报送的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性。符合中央关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的原则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广播电视相关机构的主动作为和进取精神。
2)创新性。针对媒体融合的重点和难点,在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手段方法、路径模式上有突出创新,在加强内容建设、强化先进技术引领、创新运营管理方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养全媒体人才队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创新进展和务实举措。
3)实效性。融合实效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有效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加快建设新型主流媒体。
4)典型性。先导单位和典型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其模式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对各地各级媒体深度融合工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成长项目应具有可预期的良好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