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近日印发了《北京市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
在主要目标中,要求到2022年力争实现北京全市5G基站新增6000个,千兆光网用户新增10万户,信息内容消费实现收入超过3500亿元,直播电商成交额达到1万亿元,培育或引进10家龙头直播电商专业服务机构。
到2025年,信息内容消费实现收入超过5000亿元,直播电商成交额翻一番,选取2-3个区打造高质量直播电商基地,力争培育1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平台或直播电商企业,推出30个线上线下融合的直播示范场景,孵化40个网络直播新消费品牌,培育或引进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端直播电商运营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
在一些重点任务中:
支持构建游戏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大自主研发游戏引擎等核心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力度,引导我市游戏骨干企业在云游戏等领域积极开展行业标准研究创制,支持北京游戏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云游戏技术创新平台。
支持加速典型数字应用场景推广。基于高精度空间计算、人工智能等核心关键技术,构建虚实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和视听应用场景。打造“AR试穿”“VR看房、买车、购物”等沉浸式体验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加快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等数字视听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要素和产业资源集聚发展。加大冬奥会5G+8K直播、云转播、VR/AR导览等示范场景在文体直播等社会领域的应用推广力度,不断完善视听全产业链布局。
支持构建数字内容产业新生态。把握在线流媒体市场增量机遇,拓展新型数字终端和内容呈现形式,支持动作捕捉、实时互动等新视频技术加速应用,推动沉浸感、交互性强的互动影视、互动综艺、互动短视频等互动数字内容形态创新发展。加强数字技术赋能内容创作,支持视频平台为用户提供优质创意模板和内容制作工具,降低视频创作成本,打造PUGC(专业用户生产内容)互动内容生态和MGC(机器生产内容)新模式,建设数据内容分发平台、订阅与交易市场和金融服务等创作者全产业链生态,培育消费级创作者经济。鼓励视频播放平台升级互动内容的播映能力,提升用户沉浸试体验,创新商业模式。
支持推进数字终端产业发展。擦亮“北京智造”品牌,大力支持、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械、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产品研发应用,发展超高清显示、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打造世界创新数字消费产品首发地。支持打造一批标志性会展平台,为数字新产品首发提供平台和渠道,增强数字新产品首发首试首用对数字消费的带动作用。
支持实施商圈数字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千兆固网和5G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市级重点商圈、市内重点景区等区域5G网络建设。鼓励各区加强对重点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提供免费WiFi上网的政策引导力度。遴选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数字新技术与重点商圈数字化改造深度融合,将数字化改造成效纳入全市商圈分级分类标准。鼓励直播平台、直播服务机构与特色餐饮街、北京首店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加强合作,打造沉浸式、互动性的数字消费体验。发挥大数据优势,打通供需两端,为商圈业态布局、招商等提供决策支撑。
支持推动科技文化交互融合发展。围绕文化设施服务完善,打造基于AI、AR、位置服务、5G等一体化的数字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推动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数字文化新模式,发展云旅游、云展览、数字艺术等消费新形态。依托中轴线申遗保护、构建“故宫-王府井-隆福寺”文化金三角等重点工程,鼓励发展“导游直播”“网红打卡”等智慧旅游新模式,宣传推广本市精品旅游线路、特色文化活动等文旅资源。
支持完善数字内容产权保护机制。探索数字资产确权规则,加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人物形象、音乐、图片、文字作品等权益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中有机整合。加强对数字内容风险研究,强化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联合监管、协同处置,探索形成法律、市场、代码架构和社会规范相结合的多元规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