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政策:通用大模型等应用研究单项目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

2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已对外公示。

系列政策举措中有涉及到:

1)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

省财政支持各地围绕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对新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考核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当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强、50强”、“海外仓企业20强”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加强企业国际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拓宽跨境电商结算渠道,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安徽省分行)

3)深入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

省财政统筹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和方式。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实施一批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产业类科研攻关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应用类项目原则上均由企业牵头承担。加大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期给予研发补助或科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

省财政统筹安排25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升级,省统筹给予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统筹给予奖补资金、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过“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羚羊工业互联网相互赋能,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互动机制。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深入实施人才兴皖工程

常态化开展“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深入实施江淮战略帅才计划、江淮英才计划和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1万名以上科研人员创业。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任职,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科大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7)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鼓励的科研产业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扩大科技企业“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贷投批量联动”等专属产品和服务模式覆盖面,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新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10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

8)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壮大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统筹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资金,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00万元、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集群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安徽省分行)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新增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5000家以上。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奖补3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中国建造(安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加快壮大数字经济

实施数字产业能级提升等6大行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改造园区样板,每个样板最高奖补2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新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300家以上,省级大数据产业园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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