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湖北广电网络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9号)。
经查,湖北广电网络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投资有限公司及武汉分公司在2023年度存在集客项目业务收入确认不恰当问题,导致公司对2023年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曾文、总经理兼时任董秘胡晓斌、财务总监张宏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湖北广电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强调此次警示函不影响正常经营,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