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就有线/IPTV两项规章征求意见
颜翊   |   来源:DVBCN广电网 7 小时前

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就《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消息发布后引发全行业热议。

有线电视规定从"暂行"走向正式。​《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最早于2011年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发布,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曾作修订。此次修订草案将"暂行规定"升级为"管理规定",原67号令共5章45条,修订后拟调整为6章50条,将原第二章"服务要求"拆分为"业务要求"与"服务要求"。

据悉,修订主要涉及五个方向:巩固"双治理"成果,明确开机看直播、设置频道回看入口、不得播放开机广告、缩短开机时长,并新增酒店等集团用户便捷看电视要求;突出公共服务属性,增加老年模式、未成年人模式、无障碍模式,对养老机构用户给予资费减免;强化数据安全与信源安全;适度提高服务与运维标准,停止业务公告时间由15个工作日提高至30日,预约上门维修由24小时缩短至1小时,农村或交通不便地区故障修复由72小时缩短至48小时;明确法律责任,新增约谈、通报批评措施,罚款上限提高至10万元。

IPTV业务上,本次规定的起草则填补了制度空白。​IPTV业务自三网融合推进以来规模持续扩大,但长期缺乏系统性的运营服务管理规范。此次起草的《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设总则、业务要求、服务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共50条,旨在构建覆盖内容审核、平台运营、传输监管的IPTV全业务链条管理框架。此前5月,广电总局已印发《IPTV同播频道统一序号技术实施指南(2026版)》,着力解决同频道多编号、收视入口杂乱等问题。

​两份规定同步征求意见,被业内解读为对电视大屏全业务链条的覆盖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