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作者:dvbcn编辑 2018-05-21 11:00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34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6217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元;持股 1个月以上

  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 5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年 5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 5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7 湖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2 08*****311 武汉广播电视台

  3 08*****8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 08*****198 武汉市新洲区广播电视中心

  5 08*****121 武汉市蔡甸区广播影视中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月 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1 号楚商大厦附五楼

  咨询联系人:黄璐

  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