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5G基站3万个!川经信厅向四川广电网络等5家企业发文提出新目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日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川广电网络、中国铁塔5家运营商等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加快5G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主要提出了到2020年四川要新建5G基站3万个,年底实现21个市(州)和所有县(市、区)5G网络覆盖,成都主城区实现全覆盖,区域中心城市主城区基本实现连续覆盖等目标。

2020年的重点任务中,要求推动“5G+4K/8K超高清视频”加快发展。鼓励开展5G超高清视频融合应用平台建设,聚集“内容+应用”“显示终端+关键部件”、传输网络、节目制作等领域优势资源,开展基于5G网络场景的4K/8K视频、AR/VR家庭和垂直行业应用技术研发和示范部署,打造5G与超高清视频产业融合创新生态体系,推进5G+4K/8K超高清视频规模化应用。

在频谱资源利用方面,要求各地做好5G基站与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同频段、邻频段相关无线电台(站)的干扰协调工作;不再受理和审批第五代移动通信频段新申请的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设置、使用等许可。

以下为全文内容:

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加快5G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川经信〔2020〕6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通信发展办公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0〕49号),省委省政府加快5G网络建设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促进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现将我省2020年加快5G发展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主要目标

(一)新建5G基站3万个,年底实现21个市(州)和所有县(市、区)5G网络覆盖,成都主城区实现全覆盖,区域中心城市主城区基本实现连续覆盖。

(二)发掘和打造2-3个5G与工业融合应用示范试点和2-3个企业工业互联网外网优秀服务案例。

(三)集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5G产业企业50家以上,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力争培育1-2家独角兽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5G基站站址规划和资源支持。落实《关于做好5G基站站址规划的通知》要求,由四川铁塔牵头,基础电信企业配合,年内完成21个市(州)5G基站站址规划。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发展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按照《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要求,推动将5G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在新建、改扩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园区、建筑物等工程时,统筹考虑5G站址部署需求。

(二)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以5G独立组网(SA)为目标,控制非独立组网(NSA)建设规模,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查勘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流程,抢抓工期,最大程度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内完成3万个5G基站建设,年底实现21市(州)5G网络覆盖,成都主城区全覆盖,7个区域中心城市主城区连续覆盖;实施“县县通5G”工程,完成143个县(市、区)1338个5G基站建设任务,并向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延伸,重点覆盖5G+工业、农业、文旅、商业等应用场景。

(三)加大共建共享和异网漫游。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深化铁塔、室内分布系统、杆路、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利用现有站址资源和社会杆塔资源,能够共享的不应新建,具备共享条件的应开放共享,具备共建条件的应共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发展办公室要积极推动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促进公安、环保、铁路、公路、水运、林业、文旅、广播电视、地震等行业社会公共资源与信息通信网络资源双向开放综合利用。推进重点场所中室内分布及其他通信配套设施统一协调、统一谈判,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实现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平等进入。推进5G网络共享和异网漫游,加快形成热点地区多网并存、边远地区一网托底的网络格局,打造资源集约、运行高效的5G网络。

(四)贯彻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为契机,支持构建面向工业互联网的5G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及验证,在工业基础较好的园区或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以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企业数字化车间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发展办公室要围绕“5+1”现代产业体系,搭建基础电信企业和工业企业的沟通桥梁,引导工业企业升级工业互联网企业外网,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基础电信企业要为相关工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提供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可定制5G外网服务,年内打造2-3个企业工业互联网外网优秀服务案例和2-3个5G与工业融合应用示范试点。

(五)推动“5G+4K/8K超高清视频”加快发展。鼓励开展5G超高清视频融合应用平台建设,聚集“内容+应用”“显示终端+关键部件”、传输网络、节目制作等领域优势资源,开展基于5G网络场景的4K/8K视频、AR/VR家庭和垂直行业应用技术研发和示范部署,打造5G与超高清视频产业融合创新生态体系,推进5G+4K/8K超高清视频规模化应用。

(六)推动“5G+医疗健康”创新发展。鼓励开展5G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推进华西、省医院等5G智慧医疗示范网建设,加快5G在疫情预警、院前急救、远程诊疗、智能影像辅助诊断等方面的应用推广,进一步优化和推广5G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优秀应用,推广远程体检、问诊、医疗辅助等服务,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支持开展5G智慧医联公共卫生应急协同平台建设。

(七)推动“5G+车联网”协同发展。推进车联网领域示范工程,加快“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促进LTE-V2X规模部署。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探索完善商业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积极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鼓励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培育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的5G典型应用,开展5G-V2X标准研制及研发验证,打造国内先进的智能交通生态体系。

(八)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套餐升级优惠、信用购机等举措,促进5G终端消费,加快用户向5G迁移。推广5G+VR/AR、赛事直播、游戏娱乐、虚拟购物等应用推广,促进新型信息消费。以四川省5G创新应用大赛为平台,围绕我省“5+1”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产品孵化和应用推广,鼓励开展5G+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物联网等领域融合创新应用,打造5G应用示范试点。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发展办公室要组织遴选我省发展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推荐,鼓励相关企业优秀应用案例参赛。

(九)加强5G技术研究支撑。推进5G核心技术及应用研究,支持围绕5G网络中的网络切片、边缘计算、精准定位、高精度时间同步、多址接入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输出在业界有较高影响力的标准及专利,提升我省在5G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推挤5G阵列天线、收发芯片、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开关等技术研究和芯片开发,突破5G中高频解决方案的技术瓶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制5G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射频芯片、高速连接器、高速光模块等器件和组件,开发5G小微基站射频和天线等核心模块,加速适用于路灯杆、视频杆、公交站点、室分系统的5G小微基站产业化。

(十)强化5G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基础电信企业在开展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时同步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5G核心系统、网络切片、移动边缘计算平台等新的网络和系统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强化5G安全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安全防御和追踪溯源等能力。组织各企业完善网络安全威胁治理、安全审查、检测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5G网络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风险监测、应急响应等制度,围绕5G各类典型应用场景和业务,配套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等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平台试点建设,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督促网络运营者、服务提供者等各方切实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十一)着力构建5G产学研用生态系统。支持中国移动(成都)产业研究院、中国电信云锦天府5G产业园、中国联通(成都)5G联合创新中心发展建设,加快建设天府无线通信谷,争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充分发挥四川省5G产业联盟等平台作用,支持汇聚应用需求、研发、集成、资本等各方,畅通5G应用推广关键环节。鼓励引进和培育一批5G相关的龙头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快形成上游基站、中游网络建设和下游终端场景应用的5G产业链。支持建设全国领先的5G开放实验室和创新应用平台,打造集孵化、测试、服务、产业为一体的全流程应用研发平台,为VR/AR、车联网、智能能源、无线医疗、无线家庭娱乐等5G典型应用提供良好的测试环境、孵化平台和产业生态。推进5G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深度融合,构建国内领先的5G产业应用生态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发展办公室推动建立5G发展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住建、交通、电力、医疗、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5G融合创新应用力度,合力推进5G发展。落实《四川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推动各级公安、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向信息通信企业无偿开放所属的监控、路灯、交通指示等各类塔杆资源;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举办的学校等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无偿开放,提供设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必要的场地和接入的便利条件。

(二)加强电力保障。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推动符合条件的5G网络工程用电实施市场化交易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推动加快5G设施供电报装业务办理流程,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参与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改善电力营商服务环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保障频谱资源有效利用。认真落实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276号)和《关于调整70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工信部无〔2020〕50号)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5G专用频谱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做好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同频段、邻频段相关无线电台(站)的干扰协调工作,切实做好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工作,不再受理和审批第五代移动通信频段新申请的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设置、使用等许可。

(四)加强政策支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聚焦5G发展,重点支持5G站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5G产业发展等方面,引导5G基础设施向县域、向垂直行业应用等方面倾斜。各基础电信企业积极争取集团公司在5G发展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政策。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渠道,各单位要定期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不断调整优化工作举措,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推荐上报优秀案例和优秀经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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