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重整草案,中信国安实控制人将变为中信集团

1月19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ST国安)一口气发布了《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多份相关公告,均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事项最新进展情况。

综合公告信息,当日中信国安收到国安集团管理人《告知书》,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信国安的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将转入拟设立的新国安集团(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新国安集团30.64%-32.25%股权,届时成为新国安集团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制中信国安,而中信国安也将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至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

中信国安(ST国安)所涉及的原先的股权结构为:

法院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重整草案,中信国安实控制人将变为中信集团-DVBCN

(2018年,财政部将所持有的中信集团10%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持有;2021年12月,财政部向中信集团进行现金增资,且于2022年3月将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向中信集团增资,上述工商变更尚待完成。)

变动后的股权结构为:

法院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重整草案,中信国安实控制人将变为中信集团-DVBCN

目前为止,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国安有限)持有中信国安的股份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国安集团系国安有限全资控股股东,不直接持有中信国安的股份。

国安集团曾系国内规模领先的实业类集团企业,长期以来发展形成了可观的业务与资产规模,以及较高的企业与品牌知名度。近年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国安集团及其下属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问题,国安集团被法院裁定与其六家主要子公司一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本次国安集团及其下属六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涉及债权规模庞大,债权人众多,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在近年国家加强对企业破产重整支持力度、重整制度规范不断完善细化的背景下,中信集团计划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国安集团司法重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化解其债务危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经营价值,促使国安集团尽快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全体债权人等各方权益。

同时,参与国安集团司法重整,也有利于中信集团将国安集团下属上市公司融入“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五五三”发展战略,在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三大板块形成有力协同,提升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进一步回馈资本市场中小股东、保障债权人利益。

本次收购涉及的七家公司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方面表示,其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不会对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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